作者: | 发布时间:2017-11-22 10:08:40 | 浏览次数: | 分享至: |
为进一步健全我县建设领域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认定、归集、共享、发布等工作流程,有力推进我县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开展,芜湖县规建委深入学习《关于进一步最好我市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芜信用办〔2017〕15号)并根据相关规定切实推进该项工作。
首先,严格认定我县建设领域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。其中涉及“红名单”和“黑名单”的认定,严格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标准。其次,加强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的管理。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最好我市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产生的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上报芜湖市信用中心进行公示和共享。最后,开始构建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应用机制。依据芜湖市有关文件规定,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尝试建立奖励措施和惩戒机制。
下一步,芜湖县规建委还将严格按照省、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,建立健全“诚信信息”和“失信信息”监督、申诉等相关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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